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它是基于2014年7月OECD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即AEOI标准)的内容之一,旨在打击跨境逃税及维护诚信的纳税税收体制,目前已有104个国家和地区加入CRS。
2017年7月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也被称为中国版的CRS。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对新开个人账户,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尽职调查。对存量账户,金融机构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人低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
据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达到158万人,坐拥165万亿元人民币财富。
那么,对于这158万人来说,哪些人会成为CRS监管的重点对象?在海外资产配置中应该怎样趋利避害?
海外资产来源不明的人;海外资产有合法来源,但一直没有进行税务申报的人;海外金融资产额度庞大,远远超过国内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换汇额度,容易被相关部门怀疑其中存在违规运作大量资金转移出境行为的人。这三类人将称为CRS监管的重点对象。
谨慎投资海外金融资产:股票、理财产品、信托、债券
CRS实施后,只要是中国人(不管是否移民),且在境外(包括香港)有如下金融资产:存款帐户、托管帐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帐户、期货帐户、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上述这些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或地区,也会将持有人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情况披露给中国大陆税务局。
选择投资海外房地产、古董字画、游艇飞机、公司股权
目前,CRS的合规调查范围尚未列入海外房地产、古董字画、游艇飞机、公司股权等。
谨慎选择投资国家
随着中国版CRS落地,不少高净值群体开始担心自己海外财富是否会陷入双重征税的范畴。
具体而言,他们已经在国外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了税收,但国内相关部门认为海外财富并没有足额缴税,要求他们在国内再补缴一笔税收。
我国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若国内高净值人群在某个国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只有10[[%]],那么国内相关部门会认为其中存在不合理避税行为,要求高净值人群在国内补缴至少15[[%]]的所得税;其次,有些国家用资本利得税替代个人所得税,若国内高净值人群在当地缴纳了资本利得税,但国内相关部门可能认为他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而要求他补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率。选择与中国税种相近(共同设有个人所得税)、相关税率接近的海外国家存放海外资产。若这个国家设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高净值人群不如将资金转回国内缴纳25[[%]]个人所得税,还能减轻5[[%]]税收负担。
家族信托产品可适当考虑
在CRS新政之下,判断家族信托是否合规义务时也要看其是否属于CRS下的金融机构(信托主要涉及“托管实体”或者“投资实体”两类)。
如果家族信托属于投资实体,则属于CRS下的合规主体,需要识别其账户持有人(包括信托委托人(Settlor), 信托受托人(Trustee), 信托受益人(Beneficiary)和信托保护人或监察人(Protector)等)。如果家族信托不能满足CRS下投资实体的定义,那么就应该属于非金融实体,从而没有CRS下的合规义务。
根据家族信托的具体业务活动,又可以进一步将其分类成积极非金融实体或者消极非金融实体。对于消极非金融实体,如果它在其他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账户(例如在某银行有存款账户),则该其他金融机构会“穿透”消极非金融实体,识别其实际控制人(或受益所有人)是否属于非居民的情形,如果属于则需要收集信息,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