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发售模式的背景:
2015年3月5日两会上,国家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了关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并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 ’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两会后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现代流通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中指出,国内贸易流通(以下简称“内贸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使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可以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什么是现货发售模式:
大宗商品市场是内贸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宗商品交易所作为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载体,需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上述功能与作用,发售模式紧随国家经济脉搏,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构建了完善的仓储和物流体系,以“互联网 大宗商品交易”的思维创新衍生出全新的交易模式——现货发售模式。
“互联网 大宗商品市场”是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有效聚合市场资源,理顺大宗商品流通秩序,形成线上与线下对接、商品与金融对接、本地与外地对接的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那什么是现货发售呢?现货发售模式由一级市场的现货发售和申购、二级市场的现货所有权电子交易两部分构成。发售申购阶段,发售商在交易平台进行商品发售要约,采购商、贸易商和投资者(统称“交易商”)进行全额货款申购。申购成功的交易商既可在电子交易平台(即二级市场)进行商品转让,也可申请提货交收;发售完成后,交易商还可在二级市场买入商品,并进行商品转让或提货交收。
现货发售模式对企业发展的好处:
在传统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企业的产品需要依靠自身多年建立的分销渠道推向下游,产品流通成本过高,企业现金回流慢、资金链紧张,而且企业通过传统的金融渠道融资时还存在时效低、成本高的问题。相比较购销渠道分散、区域间价格差异大、品质保障性低的传统*方式,这种新型的现货发售模式为解决前述问题带来了转机,它不仅大幅降低流通费用,拓展*渠道,降低*成本和采购成本,方便实体企业的采购和交收,为企业解决库存压力、融资难等问题,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还可通过现货发售模式完善的仓储、物流、质检、保险、融资等配套服务体系,帮助实体企业盘活产能与库存,快速回笼资金同时完成低成本融资;通过互联网可面向终端客户,扩大*渠道,优化渠道管理;促进产品市场的流转,有利于发现价格与需求,指导企业生产,最终帮助实体企业向“互联网 ”的新商业模式发展。
企业在整个商品发售模式中充当了一个供货商的角色,企业的商品只要能符合市场定位,并出具省级以上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经过交易所认定核实后,即可通过保荐机构发行上市,所有的货款由承销商通过认购的方式和采购商、贸易商和投资者通过申购的方式将全额货款支付给交易所,商品上市成功后由交易所将全额货款支付给企业,彻底解决了企业“产品销不出去”和“回款难”的难题。商品的发售模式为生产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良机。
结语:
《意见》中强调,坚持以创新转型为引领,顺应“互联网 ”的发展趋势,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内贸流通内涵式发展、可持续发展。因此,不论从创新性或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性,现货发售模式的推出都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行业实际需求的。我们可以看出在新形式下,将“互联网 大宗商品市场”模式思维渗透到传统金融业,把金融资本导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切实改善了实体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实现了产业与互联网的有机融合;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带给交易商安全、便捷的互联网金融投资体验。全新的大宗商品交易模式,将更加有效的扩大原有的*商体系,逐步实现产业金融化。
文/涂鑫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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