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资者以及同行们,大家好!我是伦亚(北京)国际贵金属有限公司的投资顾问陈成祥,入行这么
长时间以来,我的感触颇深,见证了中国黄金投资市场的成长,作为一个经纪人,我深知协调好投资者
,公司和经纪人关系的重要性,这个市场也如同其他刚刚开始的市场一样,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事情,这
是我们这些关心黄金市场的人所不愿意看到的,现在,终于有媒体站出来说话了,《中国黄金报》10月
10日头条载文报道如下:
编者按:2006年10月10日,70家中央级产业报之一,全国黄金、首饰行业唯一一张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行业报――《中国黄金报》头版刊载的文章表态:坚决支持黄金市场做市商。题为《炒金热背后的冷思考》的头条文章指出,投资者亏损与金商违规经营无直接逻辑关系;了解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必要性;市场双方应建立“尊重合同诚实守信”的商业行为习惯。该报道全文如下:
炒金热背后的冷思考
投资亏损的黄金投资者与金商产生了一些纠纷,起因几乎都是由于黄金投资者产生了投资亏损问题。当投资者在获利状态时,那时是没有纠纷、没有投诉的,投资者为赢利而忽略了风险问题。市场狂热时能够掩盖一切问题,市场低迷时暴露所有问题,“投资有风险”这是众所周知的,由于原有期待与投资事实的巨大反差,对一些黄金市场新兴交易模式的不理解,导致许多投资者将投资亏损的原因直接归结到向他们提供交易服务模式的新兴黄金做市商身上,各种纠纷和争议纷纷浮出水面。
投资者亏损与金商违规经营无直接逻辑关系
有一些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采访报道。但在各类媒体采访报道中,对新兴黄金做市商的新闻报道和采编手法都是类似的操作手法和思维逻辑关系:“因为投资者投资亏损了……,所以这些金商的经营行为就是违法的了!”
整个新闻报道的操作路径是,媒体事先预设了道德审判标准:金商有错客户是无辜的。然后由此建立了一种逻辑诱导模式:“1.找到苦主(投资黄金亏损者);2.证明其投资亏损了;3.确定是在民间金商那里投资操作的;4.妖魔化黄金做市商的经营行为;5.所以结论是这些民间金商是违法的!”
“投资者投资亏损”与“金商违法经营”之间是能够画上等号的吗?稍有金融市场知识与经验的人都会发现,一些媒体所建立的这种逻辑诱导关系本身是经不起推敲的。没有哪个交易市场或交易模式能够保证投资者赚钱,甚至不能保证大多数投资者赚钱,在金融市场里所有投资者的赢亏比例关系一般都遵循“七赔两平一赚”的规律。
这是稍有金融知识的人都知道的事实,期货市场里是这样的“赢亏比率规律”,股票市场里也是这样的“赢亏比率规律”。黄金市场难道就例外吗?黄金市场既然是金融投资市场之一,就逃不脱这个规律。
所以“投资者投资亏损”与“金商违法经营”之间是没有直接逻辑关系的,如果这种逻辑关系成立,那么在中国股市里亏损的投资者何止上千万,那么是不是可以证明:“中国股市是违法设立的呢?”中国期货市场中也有大量的亏损投资者,按这样的逻辑是否可以证明“中国期货市场是违法设立的呢?”
同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里,也存在大量黄金投资者的亏损问题,有大量黄金投资者在2006年的黄金下跌行情中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投资亏损甚至被迫平仓,这只要去上海黄金交易所查看会员单位的代理客户交易资料就可以看到。那么是否可以由“客户大量亏损”而认定上海黄金交易所是在违法经营呢?
显然这种逻辑关系是不能成立的,但由于“同情弱者”几乎是所有人的天性,在这样一种潜移默化的逻辑诱导下,许多不明真相的人就将这种“逻辑诱导”信以为真了,造成了一些不好的社会影响。
了解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必要性
“投资有风险”,这是所有人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很多人在具体投资中却只看到利益而忘记了风险。在国际市场上,这种忽略投资风险,风险评估与应对能力很差的情况在中国人身上发生的更是普遍,近几年来中国各类机构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远的不用说,去年在国际石油市场上,中航油投资亏损5亿美元,国家储备局在伦敦铜市场上亏损10几亿美元,而同期,我们看到巴非特的公司从石油、白银、黄金商品市场上等获得极高的投资收益。
在中航油巨亏5亿美元的同一时间里,据美国《交易人月刊》的统计,对于能源产品期货和相关概念股的投资使投资者获利颇丰。2005年全美顶尖的100个投资人全年共赚得125亿美元,有两人的年盈利超过10亿美元。除了皮肯斯外,另一位是49岁的斯坦福人史蒂芬.科恩。第三名是纽约的67岁投资人詹姆斯.西蒙斯,他的投资公司收益为9亿多美元。
同样的市场,同样的一段交易时间,一个是中国中航油的巨亏,另一方面是美国投资公司的巨赢,出现如此反差的核心问题是他们在石油上操作了不同的投资方向。对比在些盈亏数字就会发现,国际金融市场的确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市场不相信眼泪,只看投资操作的结局,所以不能用盈亏的结果来对金融市场进行道德审判。
市场双方应建立“尊重合同诚实守信“的商业行为习惯
黄金做市商提供的现货黄金延迟交易模式,实际上是等同于一种商业合同,现货黄金延迟交易模式实际上是从客户向黄金做市商订购和回售标准黄金的商业买卖行为中发展出来的交易模式。
现货黄金延迟交易模式建立的基础是商业合同,客户也黄金做市商签定了金条买卖合同,只要双方没有违约就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交易双方都应按合同执行。
同时黄金做市商应该自律,要充分给客户揭示现货黄金衍生品所具有的投资风险,不能只为发展业务而忽略或故意掩盖黄金衍生品投资风险,导致黄金投资客户不能充分了解投资风险所在。
新闻媒体是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的责任是站在客观上的监督,而不是主观“预设结果”的道德审判法官。媒体即要监督商家的经营行为,也要提醒投资者自己注意投资风险问题,因为“风险与收益”毕竟主要由投资着自己承担。
中国社会一定是越来越开放,中国金融一定是越来越与世界接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特性也与中国投资者越来越近。要充分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残酷性与严肃性,但显然中国投资 者和市场参与各方缺乏足够的知识素养和心理准备。
现在发达的国际金融市场有各种各样的投资工具和衍生投资品,这些新兴金融产品能够带来很便利的交易方式,可能带来很大的投资收益,同时也伴有巨大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必须首先明了。“客户投资出现亏损”,这是在任何投资市场或交易模式都会有发生的事情,“七亏两平一赢”是大多数金融市场投资结果分布规律。“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是投资必熟悉的一句话。
“中国各类投资者必须克服用赌博的心态投资国际市场的金融品种,要每个人学会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政府机构也要学会不为企业的投机行为埋单,不干涉正常的商业规则,让市场机制自己解决问题。同时新闻媒体不能助长中国投资者投资失败后不承担自己责任,扮无辜受害者的行为,将政府置于投资者风险行为的最后埋单者的地位。这样的行为将导致中国投资者在国际市场上永远长不大!我们会在未来与国际金融力量的市场博弈中输的更惨!”一个多年参与国际市场投资的金融业内人士警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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