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难受的要死,撕心裂肺!以下所言,字字属实!陈列现实,请大家给点意见!先谢谢大家!
事情经过和发展过程,发展现状如下:
2009年9月8号下午4点左右,蒸汽管*****,我表哥作为项目经理,正在施工现场,结果被蒸汽烫伤,立马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测,烫伤程度为3级,烫伤面积达到85%以上,昏迷三天,经过抢救苏醒,医院认为脱离危险期,但是在9月13号临晨1点左右突然发烧,经抢救无效,于9月13号临晨3点左右死亡!
我表哥的情况如下:
34岁,正是意气风发,大有作为的年龄。
于今年3月和相恋10年的女朋友结婚。
22岁毕业起就进入北京XXXX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工作至今,达11年之久。从一个每月只有300元生活补助的学徒工做起,脚踏实地,一步步做到一级项目经理。
父母都60有余,体弱多病,患有高血压,冠心病,中风后遗症等,时刻有生命危险。
表哥死亡后,遗体一直放在施工项目所在地XX,表哥父亲在和北京XXXX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谈善后事宜中,公司只愿出10万块钱。
天哪,10万块钱买一条人命!!!天理何在?法律何在?人心何在?诸位,这种情况该怎么办?